題113-2醫科所『博士論文所內初審』申請事宜

    容

 

申請時間:11433() ~ 321()中午止

 

  繳交資料:

  1. 博士論文所內初審申請書。(詳見附加檔案) (含電子檔)
  2. 博士論文初稿(須以英文撰寫)【紙本份】
  3. SCI paper之抽印本(或接受函)SCI期刊排名【紙本份】(含電子檔)
  4. 博士班畢業名冊及發表論文名稱 (詳見附加檔案) (含電子檔)
  5. 歷年成績單正本【正本乙份】
  6. 指導教授推薦函
  7. 出席至少一次國際研討會報告之證明文件
  8. 英語能力檢定認證 (104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含電子檔)

 

<重要提醒>

SCI論文須符合以下規定,始得提出博士論文所內初審:

    1. 至少有2SCI論文(歸類該類別之前50%1篇須接受,另一篇須至少為under review並提供投稿編號)或有1Impact Factor 5,且以第一作者發表之原始論文。
    2. 以相同貢獻(equal contribution)方式與他人並列論文第一作者時,該篇論文IF 須除以equal contribution 的作者數,所得商數IF5.0 者。
    3. 研究生發表論文須以醫學科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Medical Sciences, College of Medicine, 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之名義發表,且醫學科學研究所須放在第一位,始得以計算
    4. 主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須為該篇論文之通訊作者;其中共同指導教授報備須於該篇研究論文投稿前申請,否則研究論文不予承認。
    5. SCI論文內容須具基礎內涵及連貫性,且須與博士論文內容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