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 :113-2醫科所『博士論文所內初審』申請事宜
內 容 :
申請時間:114年3月3日(一) ~ 3月21日(五)中午止
繳交資料:
- 博士論文所內初審申請書。(詳見附加檔案) (含電子檔)
- 博士論文初稿(須以英文撰寫)【紙本三份】
- SCI paper之抽印本(或接受函)及SCI期刊排名【紙本三份】(含電子檔)
- 博士班畢業名冊及發表論文名稱 (詳見附加檔案) (含電子檔)
- 歷年成績單正本【正本乙份】
- 指導教授推薦函
- 出席至少一次國際研討會報告之證明文件
- 英語能力檢定認證 (104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含電子檔)
<重要提醒>
SCI論文須符合以下規定,始得提出博士論文所內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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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有2篇SCI論文(歸類該類別之前50%;1篇須接受,另一篇須至少為under review並提供投稿編號)或有1篇Impact Factor ≧5,且以第一作者發表之原始論文。
- 以相同貢獻(equal contribution)方式與他人並列論文第一作者時,該篇論文IF 須除以equal contribution 的作者數,所得商數IF≧5.0 者。
- 研究生發表論文須以醫學科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Medical Sciences, College of Medicine, 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之名義發表,且醫學科學研究所須放在第一位,始得以計算。
- 主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須為該篇論文之通訊作者;其中共同指導教授報備須於該篇研究論文投稿前申請,否則研究論文不予承認。
- SCI論文內容須具基礎內涵及連貫性,且須與博士論文內容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