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成員組成包括:
     

     一、     專任教師。

     二、     合聘專任教師:醫學系基礎學科助理教授()級以上之教師及經所務會議通過合聘專任之教師。

     三、     兼任教師。 
     

    研究領域包括:

    生物化學、分子生物、細胞生物、微生物學、免疫學、寄生蟲學、藥理學、毒理學、生理學、神經科學、心血管疾病及腫瘤生物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