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111學年度第2期依「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附件一)辦理,相關程序、流程及辦法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重要資訊!
★入學優異獎學金、全時研究生勵學金【受理窗口為各系、所、學位學程辦公室】
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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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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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2月13日(一)
至
2月24日(五)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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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受理「入學優異獎學金及全時研究生勵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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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7日(二)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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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經系、所、學位學程審查會議之彙整清冊(附件二)
紙本經相關人員核章、電子檔案請E-mail回傳至
課指組承辦人宋亞杰信箱 song2424@tmu.edu.tw
2. 協助統整研究生獎、勵學金申請書、相關佐證資料及存摺影本(附件三、四、五)正本 (請依清冊排序)
3. 提供貴系、所、學位學程之審查會議紀錄(電子檔)
4. 請協助至學校財務系統鍵入研究生帳戶資料,並附於申請文件後。
(如學生需變更帳戶資料請系、所協助提醒學生至出納組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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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1. 依據法規規定,請協助提醒及確認:
全時研究生勵學金需每學期提出申請。
入學優異獎學金僅得於入學當學期提出申請。
2. 若學生有休學之計畫,請提醒其需於申請完入學優異獎學金後才得辦理休學。
3. 敬請事先安排系、所、學位學程會議議程進行審查,以免影響後續研究生獎勵學金審查會議及學生權益。
4. 請務必確認申請資料是否收齊,請學生自行將資料親送至承辦人窗口繳交。
5. 因有學生反應帳戶資料不符,可能為該生在之前中曾提供舊的帳戶資料,會計系統就會帶入舊帳戶資料。若學生需更換匯款資訊,請務必告知學生親自至出納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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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施要點皆有明訂相關辦理申請時程,敬請務必轉知並協助依據要點辦理,不符要點規定繳件者,不予受理,敬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