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依「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附件一)辦理,相關程序、時程、辦法請詳閱下列說明:
★入學優異獎學金、全時研究生勵學金【受理窗口為各系、所、學位學程辦公室】
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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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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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2月22日(一)至
3月5日(五)中午12: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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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申請:(1) 全時研究生勵學金(附件三)、(2)入學優異獎學金(附件四)
*依實施要點第六點規定如下(受獎限制)
受獎人同時依「臺北醫學大學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獎勵辦法」獲獎者,僅得擇一領取。
外國學生獎勵學金,依「臺北醫學大學碩、博班外國學生獎學金發放辦法」辦理,產業碩士專班研究生不得領取本要點之獎勵學金。
*外國學生、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獲獎生及產業碩士專班研究生不得領取本要點之獎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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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1.依據法規規定,請協助提醒全時研究生勵學金皆需每學期提出申請。
2.依據法規規定,入學優異獎學金,僅得於入學第一學期提出申請!!
2.敬請事先安排系、所、學位學程會議議程進行審查,以免影響後續研究生獎勵學金審查會議及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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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施要點皆有明訂相關辦理申請時程,敬請務必轉知並協助依據要點辦理,不符要點規定繳件者,不予受理,敬請配合。